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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市质量强市建设,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广元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广元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言。
(一)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它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它短语或广告语相混淆。
(二)必须充分展示广元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理念、价值观,体现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产业质量的内涵,展现广元历史文化名城底蕴和城市质量特征。
(三)创意大气、简约、朗朗上口,言简意赅、易懂易记、便于传播,做到文化与品质并存,喻意深远,富有时代特色,内容高度凝炼,不超过10个字。
(四)提供释义,文字表达简明扼要(300字以内)。
(一)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它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负责。
(二)参选作品若被录用,其作品专有权即归属广元市人民政府。
(四)参选作品可通过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本两种形式投稿,内容包括作品、设计释义、作者联系方式及个人资料等,并标明“广元市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方案”字样,邮件发 347765547@qq.com,纸质文本邮寄到广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科(收)。
五、评审方式
征稿结束后,由广元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入围方案3个。并将入围方案报市政府审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评选出录用作品1件,入围作品2件。奖励标准:录用作品奖励3000元,入围作品奖励1000元/件。获奖名单将在市政府官方网站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方网站公布,获奖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奖。
联系电话: 0839—3265653、3260187
201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