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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剑阁98年女孩微博骂人成侵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打印本页]

作者: 广元视窗网    时间: 2017-12-17 12:11
标题: 剑阁98年女孩微博骂人成侵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昨日晚微博一条信息引起小编关注:#杨春祥律师状告写书的孜然网络侮辱谩骂案#
案件快报:
侵权者,微博昵称写书的孜然,真实姓名白莎,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元山镇某村人,经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批评教育,该女已于12月12日向我赔礼道歉,本人表示原谅,并要求公安机关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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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微博公开道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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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只是想借这个案例提醒广大网友们,不管是你们的微信朋友圈,还是微博等其他平台,不要轻易去发布不该发布的信息,别人告你诽谤,名誉侵权,商誉侵权,或者虚假信息传播都是成立的。



作者: 牵蚂蚁过草原    时间: 2017-12-17 19:49
网络发布需谨慎!千万不信谣、不传谣,给自已找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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