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广元

标题: 【已回复】广元违法物业公司为什么没有部门管呢? [打印本页]

作者: 鑫哥    时间: 2018-7-31 18:50
标题: 【已回复】广元违法物业公司为什么没有部门管呢?
2018年广元市升泰苑小区,经常是脏乱差,经常有不明身份的人出入,小区楼道环境很差,物管费还1.2元每平米,停车费收150+30管理费
我想问是那个部门给于一个没有证照的空壳公司来收费和管理,而且是违法收费,如果业主出了什么事情,由谁来为我们负责呢?

为什么已经注销了的公司还可以收费?

请问有关部门是谁给于一个已注销了的公司权利来乱收费呢?













作者: 风花雪月    时间: 2018-8-1 07:44
公司已经没了,公章是怎么来的?
个人质疑这个当事人存在两个问题,第一伪造印章罪,第二涉嫌诈骗(理由:收取业主费用,却没有为业主做好服务。)
作者: 风花雪月    时间: 2018-8-1 07:45
伪造证件印章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造成了经济损失的,那么就变成了一个犯罪手段,就构成了诈骗罪。

作者: 凤妹    时间: 2018-8-1 07:50
胆子够大
作者: 鼻子长长的大象    时间: 2018-8-1 09:26
物管费1.2元每平米,停车费收150+30管理费,这收费已经算便宜的了
作者: 清风明月    时间: 2018-8-1 09:29
风花雪月 发表于 2018-08-01 07:45
伪造证件印章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

厉害啊,懂法律的人就是好
作者: 两袖清风    时间: 2018-8-1 09:30
陌生人出入,说不定是贴小广告的呢?
作者: 我要和奔驰赛跑    时间: 2018-8-1 09:32
为什么注销的公司还能收费啊。
作者: 广元新鲜事    时间: 2018-8-1 14:54
网友你好,你反馈的情况,已转交给相关部门,请等候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将第一时间反馈给你结果,祝生活愉快!
作者: 古艺轩画廊    时间: 2018-8-1 17:15
风花雪月 发表于 2018-8-1 07:45
伪造证件印章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 ...

不敢不敢再也不敢了。
作者: 利州住建    时间: 2018-8-3 08:59
掌上广元网友:
     你好!你在掌上广元新媒体聚合发布平台上发表的“2018年广元市升泰苑小区,经常是脏乱差,经常有不明身份的人出入,小区楼道环境很差,物管费还1·2元/m2,停车费收150十30管理费,我想问是哪个部门给于一个没有证照的空壳公司来收费和管理,……”的帖子已经收悉。接到帖子后,利州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办理,并对广元市互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升泰苑小区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现将投诉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是哪个部门给于一个已注销了的物业公司权利来乱收费呢?”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升泰苑小区地处东坝街道办事处金柜社区行政区域内,由广元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建筑面积36351·59m2,其中:住宅300套计29000余m2;商业3199·83m2;绿化1800余m2;其他2000余m2。据2 0 1 1年1月2日签订、2013年12月31日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索引,广元市互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住宅1·2元/m;商业1·5元/m2;租赁停车位120元十30元而不是网友所说150元十30元标准为该小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经查:该公司注册资本51万元、注册的法人代表为赵燕、注册成立时间为2011年6月21日、营业期限至2031年6月20日,2017年6月27日该公司以“决议解散” 为由注销了企业营业执照,不知何故,该司未向小区业主和聘用的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履行企业注销事项告知义务,加之相关街道办事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收到物业服务企业注销告知函,致使网友反映问题的客观存在。根据国务院2017年8月4日颁布实施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可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物业服务:(一) 合同期满未续约的;(二)依法、依约定解除合同的;(三)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物业服务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未解决、阶段工作未完成等为由拒绝退出。”的规定,广元市互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已注销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我局责令该司原聘用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不得再以广元市互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义从事物业管理活动。鉴于目前升泰苑小区物业管理状况,为了小区和谐与物业管理活动的连续性,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关系,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居民(村民) 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开展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和第五十三条第七款“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本条第一款履行告知义务并办理退出交接手续的,不得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停止物业服务。”的规定,我局建议东坝办事处、金柜社区和升泰苑小区现物业服务人员,在升泰苑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未就协议选聘或招投标物业服务企业作出决定和小区现物业服务人员未办理退出交接事宜的情况下,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9 0天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的规定,暂由小区现物业服务人员继续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召开业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按照业主大会决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和办理物业服务退出交接事宜。
                                                                            广元市利州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 0 1 8年8月2日
作者: 鑫哥    时间: 2018-8-4 12:23
利州住建 发表于 2018-08-03 08:59
掌上广元网友:
     你好!你在掌上广元新媒体聚合发布平台上发表的“2018年广元市升泰苑小区,经常是脏乱差,经常有不明身份的人出入,小区楼道环境很差...

难道克假公章不违法吗?领导们?你知道了为什么不处理呢?
作者: 牵蚂蚁过草原    时间: 2018-8-11 01:34
如果没人管,只有业主(业委会)管他们,不能让这些家伙无法无天,仗势欺人。业主们要齐心协力呀!




欢迎光临 掌上广元 (https://www.0839vip.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